经核对,无锡市智汇成才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等9家民办非学历教育学习处理机关(详细名单见附件)的办学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连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施行法令》第五十条、《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处理工作的告诉》第七条等法令和法规规则和文件精力,本机关对上述9家民办非学历教育学习处理机关的办学许可证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予以废止。自办学许可证废止之日起,上述民办非学历教育学习处理机关应依法完结清算,并向挂号机关处理刊出挂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废止后,该单位即不再具有办学资历,所执办学许可证亦不再具有法令上的约束力。